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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本网信息仅供参考,详情请咨询当地教育主管单位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河南省教育厅
 
名誉博士学位审批

关于填写《名誉博士学位证书》注意事项

一、填写《名誉博士学位证书》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专人,用毛笔、正楷填写。填写的字体一律用国务院公布的《汉字简化方案》中简字正体。填写的内容、文字必须准确、清楚。

  二、《名誉博士学位证书》的内页,按下列说明逐项填写:

  1. 在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各国学位条例》规定”印刷字样下面空行,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名称:如**大学、**科学院等。

  2. 在“授予”印刷字样下面空行,填写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姓名全称。外国人的姓名应填写中文译名。

  3.凡按学科门类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,其学科门类名称应填写在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姓名与“名誉博士学位”印刷字样之间的空行中间。

  4. 证书应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。钢印的位置盖在证书内面左下方(具体位置:以左边金线为起点,向右一厘米;以下边金线为起点,向上二厘米)。

  5. 在“名誉博士学位”印刷字样下面右下方,填写授予单位负责人职衔,如校长、院长等(用小一号安填写在“博士”印刷字样下面);并由该负责人用毛笔签名(签在年、月、日印刷字样上面空行)。职衔也签名应分上下两行填写,签名字迹应清楚。

  三、《名誉博士学位证书》内页的外文插页,可以用英文打字填写,也可用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所熟悉、使用的主要语言打字填写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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